江 西 省 財 政 廳 文 件
贛財購〔2015〕5號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繼續實施全省公務用車
定點加油有關事宜的通知
省直有關各單位、各大專院校、各設區市、縣(區)財政局:
為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燃油管理,規范政府采購公務用車加油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有關規定,按照“全省聯動、分級管理、統一招標、規范行為”辦法,2015年起繼續對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公務用車實行定點加油管理。現就全省政府采購公務用車定點加油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務用車定點加油實施范圍。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稱用油單位)的各類公務用車(包括大車、小車、摩托車等)一律實行定點加油。
二、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各類公務用車定點加油有效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公務用車定點加油站。全省公務用車定點加油繼續由中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系統所屬各加油站為江西省公務用車唯一定點加油供應單位。
四、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在2004年已進行公務用車統一招標定點加油的,在定點加油有效期內,必須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各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不得為公務用車加油再進行招標活動。中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系統不得為公務用車定點加油再進行投標活動。
五、公務用車定點加油優惠額。凡在定點加油站加油,不分油品、油號、不分區域一律在當地當天掛牌價的基礎上每公升優惠人民幣0.05元,優惠金額不返回用油單位,由中石化江西分公司直接上繳省財政。
六、公務用車定點加油實行IC卡管理。全省各級各用油單位公務用車加油一律憑政府采購專用IC卡,按照一車一卡進行加油。
七、政府采購加油專用IC卡管理。各用油單位的每車用油限量由各用油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透支無效,余額繼續使用。
八、油款結算辦法:省直公務用車政府采購專用IC卡每月由各單位按每臺車的用油情況在當地中石化江西石油公司進行充值;各市、縣(區)充值辦法由各地財政部門自定。任何單位不得再使用現金支付江西省境內加油油款。各單位的加油零星發票財務部門一律不予報銷,凡用油單位和個人違反公務用車定點加油的有關規定,一經查實,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九、各用油單位可通過中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系統所屬各加油站售卡充值網點查詢本單位公務用車加油情況,加強對公務用車用油量管理,加強對公務用車的派車管理,防止公車私用、公油私用等現象,堵塞漏洞,節約國家資金。
十、公務用車加油時,要遵守各加油站規章制度,司機應主動出示政府采購專用加油卡,經加油站工作人員核對車牌后方可加油;各加油站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加油車輛牌號與所持IC卡車輛牌號不一的加油行為,并應向該公務車輛所在單位和當地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舉報。
公務用車加油時,若發現加油站有短斤少兩,以劣充好,違反價格優惠規定的現象,應立即向當地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投訴。
十一、各設區市財政部門在接到本《通知》后,應立即將本《通知》轉發當地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和所屬縣(市、區)執行,省直駐各市、縣(區)的各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公務用車可就地按本《通知》規定辦理定點加油手續。
中央駐贛各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公務用車可就地參照本《通知》執行。
十二、本通知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江西省財政廳
2015年3月6日
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江西省財政廳辦公室 2015年3月9日印發